尊敬的客户:
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《关于修改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公告》,自期货合约M2501、C2501、I2501、PG2501、L2501、V2501、PP2501、P2501、A2501、B2501、Y2501、EG2501、EB2501对应的期权合约起,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从原“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”调整为“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”。
请您及时了解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调整,合规理性参与交易。如有问题请与客户经理联系或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8-887-868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。
特此通知。
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
附件:《关于修改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公告》[2023]65号
http://www.dce.com.cn/dalianshangpin/ywfw/jystz/ywtz/8585676/index.html